我在民间借贷公司借了10000.扣除手续费到手6500,借了22天,第七天还了,3500.今天我钱不够 ,我说晚上还,他非要下午3点还6500,要多收2000保证金,当时签了合同的,这合法吗.我可以不交多的保证金吗
2024-12-06 12:37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借款人在借款后未按期还款时,借款人有权要求提前偿还本金和利息。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偿还了部分本金,并且没有违约行为,您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追讨欠款,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因此,即使借款人提出额外的保证金要求,也不一定合理或合法。 建议您与民间借贷公司沟通,了解其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并确认借款协议中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