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婚,给女方彩礼十五万,然后其他花费三万多,女方又借男方五千多现金,现如今因女方不登记(二人也并未同居)而分手,与女方家长协商一致,说给男方十六万,当天给了十四万,然后有两万说过几天给,现在又反悔了,不给了,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2024-07-31 01:45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就婚前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那么在对方反悔的情况下,您的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因此,建议您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支付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