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男方欠下高利贷,然后夫妻在有婚姻关系去银行贷款,。离婚后女方要不要偿还贷款
2024-11-12 06:19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债务的清偿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一方的举债应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另一方则以共同财产承担责任。如果男方因高利贷而陷入困境,并且因此向银行贷款,那么这笔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已无法偿还贷款,且离婚时银行要求其配偶(也就是女方)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决女方偿还一部分或全部债务,但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建议你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