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原A厂有两幢独立车间,因生产需求把其中甲车间内一台10吨行吊移装到乙车间,没有办移装手续。因A厂经营不善,2016年6月30日A厂把乙车间卖给了B厂,但乙车厂间B厂未直接使用,变为出租给A厂使用三年,B厂今年对出租车间内行吊申请检验时,才知道乙车间有一台行吊是移装的,现检验部门责成B厂需缴纳行吊移装费后才予以检验,请问B厂该怎么办。
3天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应当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因此,A厂应将甲车间内的行吊移装至乙车间,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当B厂提出检验要求时,A厂应当提供行吊移装的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所有权和合法性。如果A厂无法提供移装证明或移装手续不完备,则B厂有权拒绝接受行吊的检验。同时,A厂也应当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