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县农村合作医疗的一名合同工,工龄10 2019年我单位与其他单位进行整合,统称大中心,当时所有的合同工统一跟大中心签劳动合同 2020年初 我单位又与医保局进行合并,我又跟着到了医保局办公,但合同关系还在大中心。 2020年12月初 接到通知 医保局不接受合同工 要求回原单位 这里说明一下 我在医保局工作的期间内 大中心再一次的重新划分 更换单位名字 和法人。 现在我遇到的问题是 没有单位愿意接收我 也没有单位跟我谈解聘的事 ,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回答数:527
您好,这种情况您应该是跟着合并后的,对方不保护您的权益,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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