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14周岁,和他一个女同学也已经14周岁了。在女同学家发生了性关系,过了一个星期女同学妈妈知道了,去派出所报案,说我儿子强奸他女儿。我问了我儿子他说他们俩个在处对象,而且他们很多同学都可以证明。请问这个事情派出所会立案吗?
2025-06-12 23:3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发生性行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则不构成犯罪。因此,如果您的儿子与他的女同学自愿发生性行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该案件可能不会被提起刑事诉讼。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考虑是否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您儿子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此外,如果您认为有必要,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维护您儿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