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地车牌开车压了一个阿姨的脚,我的全责,然后把她送去医院了,对方的女婿找我要三万块钱,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我要求走保险对方不同意踹了一脚在我的肚子上,我那时候还带着两个孩子,当时报警了去了派出所,民警拍照了,在警察局被他家人威胁的情况下赔了对方两万七,加上医院的压金就是两万九,然后第二天下身出血了,不是经期,这个月4号来的月经,今天22号,在河南压了对方的脚(我是河南人)处理好事故后今天回四川了,我老公是四川人,如果是子宫破裂出血我可以在四川告他不?
2025-02-12 00:5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已经向对方支付了赔偿款,那么按照一般情况下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如果您的丈夫也同意提起诉讼,那么你们可以考虑将案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事故发生在河南省,但您现在是在四川省,因此需要确定是否符合四川省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此外,关于子宫破裂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医生以获得专业的医疗意见,因为这可能涉及到医疗纠纷和法律责任。 总之,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与事故相关的任何争议,并寻求适当的法律援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