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下。如果房屋租聘合同上,甲方当初签写合同时,把有效期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共1年。写错了2018年至2019年1月30日,共1年。给了乙方,现在乙方要求到期退押金,能退吗?

2019-04-0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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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押金一半是可以退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都意识到了这种笔误,那么就应当按照当时意思表示来履行合同(也就是按照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来履行合同。同时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未明确约定定金的惩罚性质,在合同终结时是要退还的。

2019-04-03 2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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