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于2017年10月订婚,11月他向我借款6万偿还债务。2018年2月登记结婚,原定于9月办婚礼,结果婚礼前半个月左右,他坦白网贷了23万多还不出,同时又亏空公款有12万左右,我打算和这个人离婚。请问我这六万块钱还拿的回来吗?彩礼15万已用于装修,我也拿出17万装修,我还需要退还他这笔钱吗?我的损失怎么追回?
15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所欠款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平等地享有对共同财产的支配权。因此,对于您为对方支付的彩礼以及装修费,无论是在订婚时还是在婚后,都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至于您的损失如何追回,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通过法院诉讼途径。如果您的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通过诉讼,您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给您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并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协商解决。如果您希望和平解决纠纷,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您可以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例如分期还款、延期还款等,看对方是否愿意接受。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