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们买房,因为房产公司他们卖给我们的价格比他们在房产局备案的价格高,引起异价,所以造成开发商的合同审核通过时间延长。本来我们付钱的时候银行有优惠利率的,现在5个月过去了,出现银行利率上浮,我们要多付百分之十,相当于多付几十万,这个损失要谁负责!而且我们是六月初就付的首付款七十多万,但是现在网签合同上缺显示是9月份交款,这个钱他们收的合理吗?
2025-03-04 23:32首先,您需要确定是否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欺诈或误导性行为。如果存在此类行为,则可能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利息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贷款的利息应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执行,并且不得超出法定上限。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和开发商之间没有明确约定,那么银行上调利率属于违约行为,可能会导致您的利益受损。 最后,对于购房合同中显示的日期与实际支付日期不相符的情况,建议您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要求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