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兄弟姐妹赡养老人的情况。 老太太有2儿子2女儿。老太太曾有房产,一套已过户给大儿子,小儿子分得父亲单位遗留公房,买断后又卖掉,房款独享。老太太的母亲有一套房产,去世后由三女儿出租独享。老太太跟小女儿生活了十年多了,小女儿住的房子是靠自己单位分的住房,无人支援一分钱。十多年,其他三人未给过老太太钱,一年看一次,平时不联系。现状是,老太太要去福利院,小女儿送去福利院,要求三个儿女共同担负老人一切问题。三个儿女都有借口也不去看,老人也不想再麻烦小女儿。小女儿也没精力再管下去。应该怎么办?求助!
2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这个问题。 沟通与协商。首先尝试与所有子女进行面对面或电话上的沟通,表达您的需求和担忧,并听取他们的观点。通过讨论,可能能够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财产分配。如果老人在生前已经立下遗嘱,那么按照遗嘱执行是最直接的方式。如果有争议,可以考虑请法院介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地分配遗产。 经济支持。虽然没有直接提到经济问题,但考虑到老人的健康和生活需要,建议每个孩子都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这可以通过定期支付费用(如每月养老金)或者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来实现。 社会资源。如果小女儿不愿意或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帮助,建议寻求社区服务中心或其他机构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免费或低成本的服务,比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 情感支持。尽管物质条件不足,但情感的支持对于老年人来说非常重要。鼓励和支持他们保持积极的心态,参加兴趣小组或社交活动,以减少孤独感。 法律咨询。如果情况复杂且各方意见难以统一,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会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最后,请记住,尊重老人的感受和意愿是非常重要的。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应尽可能考虑其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平衡。希望上述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