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我起诉第四次了离婚了。这次开挺在11月29日了。我问问你们能判开不
2024-07-09 19:0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第三次起诉离婚,并且即将在11月29日进行第四次开庭。在法律实践中,如果一方坚持离婚,经过多次诉讼,法院通常会考虑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一方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特别是当一方多次起诉离婚,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时,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请求。 然而,是否判决离婚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感情状况、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法院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性,或者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审理相关事实,可能会再次进行调解或推迟判决。 建议您在开庭前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抚养方案、财产分割建议等,以便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案情,做出公正的判决。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