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房产和子女问题 感情不合,婚后盖了1套房,20万元,没有共同孩子,
2024-07-09 18:50在处理二婚房产和子女问题时,首先要明确房产的归属。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婚后共同建造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感情不合导致离婚的情况下,这套房子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在中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因此,如果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这20万元的房产应当由双方均等分配。如果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子女问题,由于您提到没有共同孩子,那么在离婚时不存在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但如果您或对方在前一段婚姻中有子女,那么在离婚时可能需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等。 总的来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