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罗,女,和前男友有一儿子今年4岁,因为感情不合已经有3年没在一起了,和前男友也没有办理过结婚证。如今交了新的男朋友而且已办理了结婚证生了一个儿子,想问一下和前男友生的小孩抚养权问题怎么处理?假如判给一方了,能不能要求另一方出抚养费?和现在的男朋友结婚,对于前男友来说还有没有瓜葛?罗女士
2024-12-11 17:23首先,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抚养义务,并且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前男友想要孩子,他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但是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前男友的收入状况等因素进行确定。 关于和现任男友的关系,如果你们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那么之前与前男友的感情纠葛应该已经结束,不会再有影响。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