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ABCDE五个人,其中AB与CD分别是两对夫妻,与对方数个人发生打架行为,打架中C为我这面的主要动手方。被派出所带去做笔录,笔录期间ABC在询问室做笔录时,D不知因各种原因在派出所大厅,并偶遇了对方家人,对方家人在大厅对D进行殴打,ABC在询问室听到D的惨叫声要出去救她,但询问室被反锁且有两名警察阻拦不让出去,C作为丈夫情急之下推搡了那两名警察并踹烂了门出去救妻,AB紧随出去,后派出所要以妨害公共安全和袭警罪逮捕C,并始终不将AB所说的“救D”写在笔录上,坚持问AB不是“救”而是出去“帮D”,以认定AB的帮凶罪名,但AB拒不承认,警察随后就这一问题从晚上八点询问到凌晨三点,我想咨询,就这一问题上,警察明明知道门外有人被打而不出去救并阻拦施救者算不算违法?让证人在警察局被打算不算失职?对方在派出所打证人算不算妨害公共安全?我当这种着急救人的行为算不算妨害公共安全和袭警?如果以上问题均对我方不利,有没有回旋的办法?谢谢!
2024-10-24 08:2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多项法律问题,需要详细分析。首先,关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因此,如果D被打伤,确实可能构成妨害公共安全。 其次,关于袭击警察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D的行为构成袭警罪,则可能会面临刑责。 最后,关于是否应该记录您的陈述,在询问过程中,警方应当确保所有信息得到正确的记录,包括任何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如果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信息,例如涉及人身安全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应立即停止询问并通知相关机构处理。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时间紧迫,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避免进一步的问题。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