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人家10万元,合同写着每月1号还1.1万元,10个月还清,但是我每个月还的钱没让他给我打收据,没有任何凭证,这样我还得钱还算数吗?他如果耍无赖就说我没过他钱,这样成吗,他起诉我能成立吗?
17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没有收到书面的还款证明,只要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了还款义务,那么您仍然有权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因此,如果您能提供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就可以支持您的主张。 至于对方可能提出的“您未向其付款”的说法,这通常是一个反诉或抗辩的理由,而非直接针对您的诉讼理由。如果对方提出这样的指控,并且有足够证据支持,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在此之前,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以便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