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破产别除权来分破产债权有哪些

2019-07-04 18:4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 二、以清偿顺序为标准 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四、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 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五、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2019-07-04 18:47:4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40今日律师解答 50682

相关推荐
对判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 1回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通过微商形式虚高卖商品 虚报商品成分 已发展下线获得提成的微商算不算传销 1回答
结婚后离家出走犯法吗 1回答
交通事故引起的腿部粉碎性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1回答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认定办法 1回答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谢菊香诉王建明民间借贷纠纷案 1回答
判定没有还款责任,账户可以解冻吗 1回答
一个公司只有法人代表可以辞退员工吗 1回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在离婚案件中,调解员说:“第一次起诉肯定离不了,只有撤诉了,第二次起诉才给离了。”我本来不想撤诉,是她逼的我在法庭留下撤诉状,现在我还没去法院领那个撤诉的钱,在这种情况下撤诉有效力吗? 1回答
美团外卖干三天不干了合同里写要交违约金怎么办 1回答
您好,请问车辆逾期多久会上黑名单 1回答
我们跟国外客户有经济纠纷,之前老外出的货,他们不付钱,一直拖到现在。 需要咨询律师解决 1回答
事业单位编制在职正式工辞职适不适用劳动法,只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这一条 1回答
工伤赔偿金与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能一起理赔吗 1回答
借款6800分十二期,还款9855,前五期已还,剩下七期逾期82天,逾期费用是多少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