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以前在一个公司上班,辞职了,那公司里面有年假,我休了两天假,到我走了差不多一个月了,现在那边却跟我说是我请假,
6天前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员工在离开单位前享有假期权利,但离职后不得要求再次休假。 如果您在离职时已经休了一天的年假,那么您有权继续使用剩余的一天年假。如果您的离职是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如病假或事假等,并且这些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不被视为未使用的年假。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的离职时间已经超过了正常的工作周期(通常是3个月),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您需要提前离开,因此公司可能会认为这是您的个人决定而非工作责任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说法可能是合理的。 建议您可以直接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具体情况和想法。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比如离职证明、请假记录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