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两天,我驾驶汽车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突然从非机动车道冲出一辆电动车,撞到了我车的右后门上,我车驶出大约7、8米处停下,电动车倒向路中,驾驶人坐在电动车旁边。出事地点前后五十米都有路口和斑马线,且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间绿化带种的是树,她驾驶绿色电动车,导致我看不见非机动车道的情况。我下车后先询问她有无受伤,她说无 碍,接着我边检查车辆边报警处理。在交警及120到来之前,对方当事人家属上前殴打我家属,到医院后,对方检查无碍,我家属未检查。请问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2024-11-02 06: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应由以下各方承担。 驾驶员。由于该驾驶员没有按照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并且未能注意到道路标志,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电动车主。虽然她声称自己没有受伤,但她在事故发生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违反,因此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双方家庭成员。对于对方的家庭成员进行殴打行为,应该被视为一种不法侵害行为,应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交警部门。作为第三方介入调查并出具事故认定书,他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责任分配。 请您注意保留所有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以便于后续维权。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