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妹之间的地基纠纷,当时宁来富有一块地基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空置,韩中宝是宁来富的亲妹夫,家境比宁来福好点,由于是亲兄妹关系,所以协议没有正式写,韩中宝出于好心就提出如果房子在俩三年内出租或转让时再给对方五万元,宁林富为宁来富的二哥一直租用韩中宝的房子,后产生纠纷撤出!宁来富当时没说有土地证,但是现在拿土地证说事,协议中的五万元到底该如何处理?现在已经是过了六年了,2013年9月29日全部付清时,那五万元也没有特别约定!再者宁来富并不是土地证所有人,所有人是他老婆任全风,如果是这样,这份协议是不是可以说无效?如果无效后续该如何处理?我们想把土地证变更到韩中宝名下,该如何去做?请求帮助!!谢谢!
2024-08-29 13:54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了地基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基租赁应当遵守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并且需要取得相应的审批手续。同时,对于地基上的建筑物(如房屋),其所有权应归属于承租人或者拥有该建筑的所有权人。 在您的情况下,虽然存在一份未经正式签订的地基租赁协议,但考虑到双方都是亲兄妹的关系,以及韩中宝的好意,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具体而言,您可以与韩中宝进行沟通,讨论如何妥善处理地基租赁事宜,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此外,如果您认为地基租赁合同有效,建议您尽快向当地国土部门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是否能够将土地证变更至韩中宝的名下,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常,土地证的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需经过相关的评估程序等。因此,在考虑此问题之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最后,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希望您能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