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上学时户口签到了安阳市,后来在哪结婚成家,现在离婚后所有财产都给了对方,我想把我和孩子的户口签回老家舞阳孟寨镇孟王村,村上已开具证明信,去派出所办理时我带着村上的证明信,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的出生证明,但户籍管理员要求女方亲自到现场签字才能签孩子的户口,这样要求合理吗?协议书上明确说明孩子有我扶养。
2024-10-12 15:1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已经与前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双方同意将子女的抚养权转移给另一方,那么您可以按照约定将子女的户口迁回原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村上已出具了证明信并由您携带相关的文件(包括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的出生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则无需本人亲自到场签署。因此,户籍管理员的要求可能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或实际情况。 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询问相关政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