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东哪里租的房子,转给了别人,快到期了他又问我要一千块钱押金钱,当初说好的四个月房租加一千块钱,还有一台空调,没有押金这回事也写了收条但是只写了收款钱数和到期时间,也有可能他把加一千听成压一千,这钱我该退他吗
2025-04-08 21:40首先,您应该明确了解合同的具体条款。根据您的描述,似乎存在一些误解或不准确的信息。 如果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确实有明确的租金和押金的规定,并且双方都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收取押金,则在租赁期限内如果房东要求退还押金是合理的。然而,如果房东仅要求退还部分押金或者要求额外支付押金作为其他费用(如空调费),则可能需要进一步协商解决。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联系房东进行沟通,确认具体的费用要求以及是否已经包含了押金。如果房东坚持要求退还全部押金,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租赁合同和任何付款凭证,以便将来处理类似情况时提供支持。 请注意,任何涉及金钱交易的行为都需要谨慎对待,以确保双方的权利得到保护。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