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选择性执法违法吗 城管对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九佛新市场里面的铁棚房违章建筑包庇,对执法不公,市场的违章广告牌横挂在二楼,城管执法部门却不予以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九佛新市场里面这样的铁棚房合法吗?城管部门选择性执法徇私舞弊,对市场里面的违章视而不见请问合法吗?
2024-11-01 06:0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赋予了受害人的国家赔偿请求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你认为城管的行为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你也可以向城管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 五、如果城管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你有权寻求司法救济,通过法院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你也应该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提供给法庭作为支持。 六、在处理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建议您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或冲动的行为。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