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一宗诈骗案受害人。今年九月份诈骗案受害人。案犯今年九月份被辽中法院判刑了。开庭是诈骗犯公诉了他诈骗所得的钱给他的同居女友的儿子找工作花了!犯罪分子被捕时他同居女友的儿子也承认过这件事。请问我是不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控号诈骗犯同居女友的儿子,追回我的钱啊?
2024-07-13 06:2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诈骗犯确实将诈骗所得的资金用于其同居女友的儿子找工作,并且该同居女友的儿子知晓这笔资金的非法来源,那么理论上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尝试追回您的损失。 首先,您需要证明诈骗犯确实将资金转给了同居女友的儿子,并且该资金是您被诈骗的款项。其次,您需要证明同居女友的儿子在接受这笔资金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这笔资金的非法来源。如果能够满足这些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可能有权要求同居女友的儿子返还不当得利。 不过,实际操作中,民事诉讼的胜诉与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证据的充分性、法律关系的明确性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根据律师的建议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在民事诉讼中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诈骗犯的同居女友的儿子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