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按收入比例收取诉讼费

2021-04-19 17:2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诉讼标的比例收取。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2021-04-19 17:26:4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663今日律师解答 50910

相关推荐
手指断了一节几级工伤私下怎么谈判 1回答
律师个人电话,我想问你点事。 1回答
第三方去失信人员丈母娘家合法吗? 1回答
被困在电梯3分钟可以索要赔偿 1回答
公司对员工进行罚款是否合法 1回答
公对私的合同没盖公章,但有代表签字有效吗 1回答
我与公司签订合同,承包名下的室内装修工程,公司已成空壳,起诉时定的是合同纠纷,还可以改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吗,或有其它办法拿回工程款吗 1回答
交通事故碗豆骨骨折赔偿 1回答
法大大有法律效应吗? 1回答
限制高消费算不算前科 1回答
你好,有个朋友赌博被刑拘了,想找个律师了解一下案情 1回答
合同书法定代表人只盖私章没有签字合法吗 1回答
到法院起诉男科医院有用吗 1回答
刑事案件不能确定先按治安案件查处 1回答
化肥抽检不合格厂家不处理起诉文书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