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乡市坝塘镇洋西村,在七年前组上有人建房子侵占了我家还是在七十年代我个母请人在那里用人工挖,人工挑土了几十个工的宅基地,当时在组上,村上领导和乡政府干部的协调下和这人唐某协商好了,由唐某用自己的自留土与刘某换了一块约三百平方的自留土还给我以后做宅基地,并写下协议,相关人员都签了字,村上领导和乡政府干部都签名公证了,现在这里搞建设了,这块地要征收了,但这个刘某以我至今没有在这块地上建房子为由,说他这块地不和唐某换了,这块地征收的补偿款应给他,而唐某在几年前因病死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处理。
2025-04-12 14:3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刘某声称他有权利使用这块土地,因为他是该地块的所有者(即原土地使用者),并且已经去世。在这种情况下,您的主要问题是证明这块土地确实是您母亲在70年代时挖掘并使用的,且确实与唐某交换了部分土地。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律师来协助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记录等。 如果刘某声称的土地是他所有,但您认为这是非法占用他人财产或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您需要寻求法律帮助,例如通过诉讼请求确认该土地属于您所有。 无论刘某是否拥有合法所有权,如果土地被征用,其上的建筑物和附属物也应当得到合理补偿。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和补偿,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