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八月份买的二手房,各项首付税务都已经见过了,也去房产局过户了,就差到不动产签字了,卖方不买了,我打官司能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和赔付违约金吗,我合同有规定丙方通知过5天不协助办理者需一天赔1000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
2024-10-23 08:15您好!在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卖方突然决定不再履行合同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卖方进行协商。这可能是最直接也是最为理想的方式,双方可以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通过中介协调。如果您是通过中介机构购买的,建议联系该中介公司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调解或仲裁服务来解决这个问题。 诉讼程序。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根据您提到的具体条款,如果卖方确实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如未能及时协助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等,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主张。然而,在具体判决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符合法律标准。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由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