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驾照实习期因为没有挂牌照被扣12分,已经注销了,我想咨询一下,我什么时候可以重新报考,车管所的人说马上报名的话考过了也拿不到驾照,要让我一年后再考,交通法里有限制一年的说法吗?谢谢!
2024-10-23 08:44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内有计满12分记录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因此,您可以在注销后的第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申请领取驾驶证。如果您的驾驶证在注销后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留,您仍然需要等待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才能再次申领驾驶证。请确保及时关注并遵守相关规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