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7.4.14号在剑川法院起诉离婚,但至今男方不接电话,故意躲避,换电话号码,联系不到本人,现在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每月1000元,现共计24000.我该怎么起诉?感谢律师的帮助!
22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重新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 联系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确保财产和孩子的安全。 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明确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开庭前,尽可能地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纠纷。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行动中,都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无谓的纷争。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