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包工程,和上级领导签订过劳动合同,工程款给我们支付了,但是在做工程的时候,之前的预算工资不够,我们之后申请,同意多支付我们工程款,是下级领导三个负责人签字同意,现在工程完工,第二次签订的工程款没有给我们,现在需要律师帮助。
2024-06-27 12:40您的情况涉及到合同履行及工程款支付的问题。首先,您需要确认与上级领导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具体条款,包括支付条件、支付时间点以及支付金额等。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您应当依据合同条款来要求支付。 其次,如果下级领导在工程进行中同意了额外的工程款支付,并且有书面的同意文件或签字记录,这可以作为您要求支付额外工程款的证据。即使没有正式的合同修改,但只要能证明双方就额外工程款达成了共识,您也有权要求支付。 建议您首先与上级领导进行协商,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工程预算、实际支出、下级领导的签字同意等,以证明您有权获得额外的工程款。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对您的合同内容、证据材料进行详细分析,以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同时,保留好所有与工程款支付相关的书面文件和通讯记录,这些将是您维权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