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左右,我表姐用我的名在银行做了一笔贷款,这笔贷款年限应该为两年,已当时我的收入还不够做这笔贷款,她就找人做了一个营业执照,法人是我,做了一个假流水,然后找的银行的人,我确实是本人去银行给她办的贷款,签字也是我,还办了一张贷款的卡,是我的名,但是贷款的卡一直都在她手里用,我连卡号都不知道,实际钱都是她在用,她在还,但是今年我调我个人征信报告,发现有贷款逾期记录,现在影响我在哪个银行都贷不出来款了,我才知道她一直用我名在循环贷款,但之前给她办贷款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个款可以循环贷,而且后期她都是用手机银行直接贷款,我一直都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2026-01-20 07:11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并且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如伪造文件或信息),您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您可以尝试与您的表姐进行沟通,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采取何种行动还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务必谨慎行事,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