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买二手房,合同约定40天之内整个流程结束。现在已经2个多月了。前期卖家交材料拖了十天左右,她出差拖了十天,建行停贷政策半个月左右,后来好不容易凑到一起,却没想到因为有贷款流入首付中,被银行查出来没有批,(我解释一下:中介方没提前预料到通知这个事,我们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这个事,这是个突发事件)然后卖家生气,说我们故意拖延时间。可是在这些天里,订金2万已交,而且我已经把首付款32万全部打给了卖家。(还有一个情况:她在这期间在南京买了一套房,付了定金,后来因为时间原因。她说那边要赔违约金,所以一开始要求我们赔偿十万)。第二天农商行可以继续做。但是她现在不回来,继续拖
18天前您好!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是“40天内完成整个流程”,但实际上已经超过了预定的时间范围。在此情况下,买卖双方应采取积极措施来解决当前的问题。 关于卖家提出的“故意拖延时间”的说法,建议买卖双方通过沟通和协商,明确指出对方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商业道德标准,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未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针对卖家提到的“由于贷款流入首付中”导致银行无法审批的情况,建议买卖双方及时联系银行,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需要注意防范类似风险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最后,考虑到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更加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