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开烧烤店的,然后他给店名注册了商标,并且他还把自己店里的菜品录制成了小视频发送到了快手上,如果我把他的视频发送到自己的快手里算侵犯他的商标权吗
2025-05-01 15:40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权行为。因此,如果您的快手账号将他人已注册的烧烤店商标用于自己快手中,并与他人在同种商品上的使用构成混淆,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为了确定是否侵权,建议您首先查阅和分析对方烧烤店的商标注册情况,确认其是否存在相关权利人;其次,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您的快手账号的行为确实与他人烧烤店的商标产生混淆,如通过截图、视频截取等手段展示出两者之间的相似性;最后,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维权,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总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在发布任何涉及他人商标的内容之前,先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