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现在住的房子装修的时候是我娘家妈妈给我抬的钱,还有我娘家妈养老钱一共是十六万六,不算抬钱的利息,现在他在外面打工,没有能力还钱,现在我离婚这个房子法院可不可以拍卖,或者房子归我,我自己卖,这个房子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这个房子是2014.1.26日卖的,他欠我娘家的这钱,我该怎么要
2025-12-17 22:08在处理涉及金钱债务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关于离婚中涉及的房屋买卖和产权归属,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协议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则该房屋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处置。然而,具体到您所提到的情况,即您的母亲为购房提供了资金,并且这些款项并未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过程中,该部分购房款可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对于未偿还的借款,特别是涉及到第三方的借贷关系,如您提到的十六万六千元,应当明确其性质(例如,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以及是否已经通过合法途径清偿。如果您主张偿还这一债务,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或已与债权人达成解决协议。 最后,考虑到您提及的法律程序,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提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文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房屋的合同、付款凭证、与对方协商的书面协议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