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2月就职,合同今年7月补签至2019年7月。公司2018年5月份,至今未发工资,目前仍旧在职,被公司安置在家,理由是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停业修整。承诺11月至产前发最低生活保障1660元,但是并未兑现工资。公司账户已经冻结,负责人表示无法承担工资债务。目前所欠六个月工资医保,本人怀孕7个月,医保即将无法使用,生育津贴无法领取,劳动仲裁应该怎么写申请书。
2026-01-13 17:13尊敬的法律顾问。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我建议您撰写一份详细的书面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医疗记录等文件。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进行申诉,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申请书中,应明确说明您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以及公司在何时何地终止了您的工作,要求对方支付剩余工资和社保费用。此外,您还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实际情况,例如医院开具的病历、医生出具的诊断报告等,以便证明您确实因病而无法继续工作。 最后,请务必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