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天晚上我骑电动车带孩子过绿灯,然后就碰到汽车了,给孩子撞到大腿部。去了医院看了。大夫说基本没什么大事,过三天要是还疼就复查,车主说看病赔偿。然后我们就想着先观察三天看看什么样子。后来回家孩子受惊了。睡着睡着就哭了。第二天孩子怕车。我就给车主打电话。我想要精神损失费。他说给保险打电话看看报销不。请问一下这钱该要不
2025-10-22 23:3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心理或精神上的痛苦和不适,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一种制度。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孩子的身体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并且经过医生检查后表示没有大碍,但孩子因为这次事故而感到恐惧和不安,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孩子的精神状态受到影响。 关于是否应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同地区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者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如果您认为孩子的恐惧和不安是由于这次事故所造成的,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联系保险公司。您提到车主已经联系了保险公司,询问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报销政策,这可能是您下一步行动的方向。您可以进一步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 最后,重要的是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帮助您做出最佳决策。希望您能顺利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