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六个月以下 肇事逃逸加刑么
3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行为人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但该行为人没有及时停车并报警,而是逃离现场,这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在事故发生后,行为人又逃跑并且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这种情况则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 因此,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并报警,而是在逃逸的情况下导致了他人的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定性为交通肇事罪,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具体的量刑标准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