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合同写的俩人名字,今年年底交房,买房时房价76万,首付各8万,贷款60万(他为主贷款人,我为共同贷款人),现在市场价135万左右,现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如果我想争取房子需要折合给他多少钱?现已分居四个月如果起诉离婚,我坚持离婚而他不同意离的话,法院会判离吗?
2025-02-14 13:21在处理房产分割问题时,通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具体而言,您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双方贡献。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丈夫作为主贷款人承担了大部分的房贷压力,因此在财产分配中可能会给予更多的份额。 共同生活期间。如果你们已经分居四个月以上,那么可能需要考虑这段时间内对房屋价值的影响。 至于是否能争取到更多份额,这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你们婚姻关系的状态。如果婚姻关系破裂且已达到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可能倾向于支持一方的要求。 -房产的价值变动情况。市场价格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判决结果。 -法院的裁量权。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将综合考量各方的经济状况、家庭收入等多方面的因素。 关于诉讼离婚的问题,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判决离婚,并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指导。但请注意,最终的决定应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做出。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法律事务中保持诚信和透明是至关重要的,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后果。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