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我家小孩子今年十九岁,九月七号晚上因为给别的小孩子要钱,被别人起诉了,派出所给的拘留通知书定的是寻衅滋事罪,现在江阴看守所,据派出所的人讲,我家孩子承认了要钱的事,还不止一次,我现在什么消息也没有,,我就想咨询一下,像他这种情况会判刑吗?
15天前尊敬的用户,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应当区别对待,通常情况下,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的孩子确实是出于寻求帮助或经济困难等原因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可能是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违法行为,并且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能够认识到错误并愿意悔改,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理的可能性。 然而,具体到是否会被判处刑罚,需要由法院根据孩子的认错态度、犯罪情节以及是否有前科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联系,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判决结果。同时,也请您理解,在这个过程中,保护好孩子的隐私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