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您,我之前未婚先孕有一个小孩,后来跟男的分手了,小孩跟了男方,现在我们都各自组建有自己的婚姻家庭了,也没有联系了,之前的未婚先孕罚款我都交了,小孩也入了男方的农村户口,小孩一直在男方农村上学,现在男方在东莞买了房子户口也调到东莞市了,他想把小孩的户口也调到东莞来然后想让小孩在东莞上学,他打电话跟我说小孩调户口需要我本人拿着身份证去签名,小孩才可以入他的户口,有这样的说法吗?我跟他又没有结婚,而且之前小孩入户已经入了男方,男方组建了家庭,监护人应该是他们了,入户入哪里的所有手续应该不用我出面了吧? 2018.08.16
2025-10-22 06:41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户籍应当随其父母一方落户。如果您的未婚先孕的孩子一直跟随父亲的户口迁移至东莞市,并且已经在东莞市注册入学,那么该孩子就享有在当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因此,即使您的前男友和您离婚后,孩子的户籍也可以留在东莞市,无需您的同意。 然而,如果您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并且愿意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您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您可以按照规定将孩子的户籍迁移到东莞市。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请确保了解所有可能的风险和后果,并与相关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沟通确认相关政策和程序。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