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打算买一套二手房 但由于我老公征信有问题 中介介意我们离婚之后用我的名义买房 结果在签合同面签贷款那天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 说我这种情况很难批下来 因为离婚协议已有一孩子归我 并且我肚子里还一个孩子 银行上面很难批的 然后由于我们怕贷不了款 所以没有向业主打诚意金 毕竟诚意金20万 我们觉得风险太大 这事就这样搁浅了 然后2个月后现在业主起诉我们 我们合同签了 但没任何资金交易 请问这样的官司 我们会败么? 已经起诉 时间不确定 4月中旬 200万左右 不清楚 传票没有收到
11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所遇到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夫妻双方一方存在重大债务或不良信用记录时,另一方是否能单独购买房产可能受到限制。这主要是基于保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公平的原则。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丈夫存在上述情况,他可能会被视为“有过错”,从而影响到您作为无过错方获得房产的权利。 其次,即使您作为无过错方,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贷款审批。银行可能会考虑您的信用状况和经济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子女权益。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和子女教育等利益因素,来平衡各方权益。 法律程序。诉讼过程可能非常复杂,涉及多个阶段,包括立案、审理、调解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了解具体情况并制定应对策略。同时,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请确保所有购房相关事宜都经过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并在必要时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再次强调,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智,采取积极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