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我们本来想租人家的房子,先付了定金,8万元,然后农历的12做12到期,农历的11月20几,我们有消息得知我们之前的房子可以做,然后我们不想租他家的房子,然后定金可以退吗?
2025-04-28 05:11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时间内将租赁物交还。如果您的房子可以在农历12月12日之前使用,您可以选择在合同到期后立即搬离,而不必支付剩余的租金。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然而,如果您在租赁期限内发现房子无法正常使用,且无法在预定日期前解决,可能需要与出租人协商延长租赁期或寻找其他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同规定的最后期限内继续提供租赁服务,直到找到合适的替代方案为止。 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您都需要与房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