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收取重修费,每学分90元,这合法吗?
2025-07-04 14:5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生与学校的教学活动是一种服务关系,并非买卖关系。 至于你提到的新乡医学院收取重修费的问题,是否属于非法收费行为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如果该费用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的收费标准,那么该费用是合法的;如果该费用超出正常的教学管理和服务成本,且没有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或组织的批准,则可能涉嫌违法收费。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反映,以获得公正合理的解答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