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7年2月份办的酒席,没领证,按老家分俗彩礼18.8万,三两金,两万见面礼,别的酒席送礼杂七杂八加一起30万不到,去年九月份怀孕打掉了,现在两人天天吵架,觉得过不下去了,想分开,要是法院上诉判的话,需要还多少给男方,男的喜欢打牌,懒不怎么上班
2025-06-07 10:59很抱歉听到您的遭遇。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婚前赠与的财物在离婚时应视为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如果您已经怀孕并打掉孩子,那么这个过程中的花费应该由您自己承担。 至于关于彩礼和见面礼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是属于结婚过程中双方共同支出的部分,并不是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这些费用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至于您提到的男方喜欢打牌,懒不怎么上班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到家庭暴力等问题,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帮助,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家庭暴力救助热线求助,以获得必要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