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跟您咨询一个问题,是有关廉租房的,我朋友五年前合法申请到了一小套廉租房,夫妻一直公享,但在去年由于感情问题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丈夫应为没房住,借了钱并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离婚期间所购,但由于双方父母及孩子的原因,离婚一个月后又复婚,并重新领结婚证,但还是因为感情问题,又为此而离婚,按照规定复婚后要收回廉租房,但现在又分开了,廉租房还能继续享用吗?
2025-06-07 10:44尊敬的客户, 首先,关于廉租房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并不影响廉租房的使用权。离婚后,如果一方将房屋出售或出租给他人,另一方仍有权使用该房产。 其次,在您的情况中,尽管您的前夫在离婚后购买了新房,但因为他是通过借款获得的,所以这并不是他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即使他与配偶已经复婚,也不应该影响到廉租房的使用权。 再次,如果您现在和现任配偶共同居住在同一套廉租房内,那么您仍然有权享受这个福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向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确认您是否符合领取廉租房的标准。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请及时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购房合同、借款协议等重要文件,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法律维权。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