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婚没打结婚证共同首付贷款买的房子没写我名字,他给我打的欠条也撕了。贷款他卡在还,生活费用我支出。又过不下去。这个买房钱能要回来吗?还可以要别的补偿吗?请求法律支援!
2025-02-09 05:14首先,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因此,在您和前夫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否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前夫与您之间的债务纠纷涉及房屋贷款,则该债务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这意味着,即使您没有签字同意借款或偿还该笔款项,您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还款责任。 再次,如果您认为前夫的行为给您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要求对方赔偿。同时,也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双方的问题,以期达成和解协议。 最后,对于生活中必需的生活费用支出,建议您保留相关的支付记录,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获得相应的经济支持。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