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一事想咨询下,就是我以前在公办的一所大学上班,从2003年到2016年一直在大学上班,由于家庭教育问题就从2016年下学期辞职了,干了约14年,但是这些年学校一直没有有给买保险,我听说大学内部有变动,要给员工买保险,现在正在筹办中,请问像我这样的学校有责任给补办买保险吗?从辞职到现在两年正!
18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的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购买保险,您有权要求单位给您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如果您认为单位的疏忽导致您无法享受应有的保险待遇,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便于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支持。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与单位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