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和女婿买了我前夫一套经济适用房,是五年内的,他还多要了一万,现在他想收回房,他能收回去吗
2025-01-10 08:23您的问题是关于继承权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前夫已经去世,并且您与他的妻子离婚了,那么这套经济适用房应该属于您所有的财产。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前夫有权要求收回该房产。这是因为他在购买时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且在购房合同中也明确表示了他的权益。此外,如果您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对这些建筑物有合法的继承权,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收回该房产。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协商,以确定自己的权利并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