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妹三年前离家和我在一起起同居,她说回去离婚和我一起过,先后从我这里要了现金6万多,加上买衣服,项链,手机等共10万余元,现在她不离婚,我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2025-06-26 12:2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表妹在与您共同生活期间,确实向您索要了大量的财物。然而,由于您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终止,并且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正式的财产分割协议来确定双方对于共同财务的分配,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财物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归还这些财物。首先,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您可以收集关于您们之间财务往来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发票等。最后,您可以将所有证据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所欠款项。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