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个关于租房的问题。租了一间房还没到一年房东要来收房子当时还有转让费,房东这边要房子是不合理的对吧?我这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不让房东收房子或者转让费退给我
2025-04-10 05:19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房屋,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执意要求提前收回房屋,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租赁期限未满一年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 如果租赁期限不满两年,且在租赁期间内没有违反租赁协议约定的情况,可以提前收回房屋。 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提高租金。 您作为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的要求时,应该立即向出租人提出异议,并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出租人之间的所有往来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日后证明您的立场和主张。 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具体问题,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